牂牁古治草塘
猴场镇,隶属于贵州省黔南布依苗族自治州瓮安县,地处瓮安县城东北部,东与松坪乡、小河山乡接壤,南与雍阳镇、永和镇毗邻,西与银盏乡、木老坪乡相连,北与松坪乡、遵义市余庆县交界。猴场镇辖区总面积219.45平方千米,下辖2个社区和10个行政村。境内文化底蕴深厚,现有猴场会议会址、毛泽东行居、宋钦故居、土司衙门、傅玉书故居、瓮余湄铁壁合围剿匪司令部、十八革命烈士陵园等多处文物,其中猴场会议会址是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。
草塘安抚司衙门
猴场,旧名草塘,其历史十分悠久。根据猴场镇青池黑洞遗址推断,早在新石器时期,猴场镇境内就有人类活动。据相关史料记载:草塘夏为梁州南微,商入鬼方,春秋属牂牁国,战国隶且兰国,秦、汉先后归象郡、牂牁郡,直至隋朝末年。唐朝武德三年(公元620年),改牂牁郡为牂州,下辖建安、宾化、新兴三县,而建安县治,就设于今猴场镇。五代十国时期再入蛮方。宋太祖开宝八年(公元976年),武昌都总管、昭武大将军宋景阳奉旨征伐广右(今柳州、南丹一带)、都云(今都匀)、蛮州(今开阳),驱逐乌蛮王子普贵于黑羊箐(今贵阳),建蛮州总管府,宋景阳被敕封为宁远军节度使、蛮州总管府都总管,以次子宋存镇守今猴场等地,建草塘平夷宣抚司,草塘之名始见于史册。
“水东往事”雕塑
元朝时期,朝廷为了加强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,在今贵州境内设有大小土司三百余处,草塘平夷宣抚司降格为旧州草塘等处长官司。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(1289年),旧州草塘等处长官司划属播州管辖。明代沿袭并发展了元代的体制,全面推行土司制度,经过归并、改置,建立了贵州、播州、思州、思南四大宣慰司。明洪武十七年(1384年),升草塘长官司为安抚司。万历二十九年(公元1601年),朝廷平定播州之乱,改土归流,降瓮水、草塘二安抚司为土县丞。以瓮水安抚司合草塘安抚司,并平越卫右所乾平堡(今瓮安县城)之地合置瓮安县,将政治中心从草塘移至乾平堡,与黄平州、余庆县、湄潭县同属贵州布政司平越军民府(今福泉)。
“水西烟云”雕塑
清嘉庆三年(公元1798年),傅玉书在《桑梓述闻》中记载:“草塘,在城北三十余里,旧司(草塘土司衙署)北,塘长数里,弥望平尧。”宋代草塘平夷宣抚司、元代草塘长官司、明代草塘安抚司均依此塘命名。从草塘之名始见于史册的宋太祖开宝八年(公元976年)开始计算,草塘成为古邑治所已经上千年。同时,草塘在清朝、民国时期因为不再是政治中心,便约定每逢申、寅二日为场期赶集,而申对应的是生肖猴,因此民间又把草塘叫做猴场。
奢香夫人雕像
民国三年(1914年),翁安县设区建镇(乡),草塘建草塘镇属第五区。1934年底,中央红军长征到达草塘(猴场)。1934年12月31日下午至1935年1月1日,中共中央政治局在草塘镇下司村宋家湾宋小安宅内召开了被誉为“转折前夜”的“猴场会议”。因党史上将“草塘”记录成了“猴场”(主要来自民间群众之口),为了弘扬红军长征精神,2010年2月,经贵州省政府同意,翁安县将“草塘镇”更名为“猴场镇”。
世界上最大的戏楼
古镇猴场,自古为古驿道上的重要节点,商贾云集,物流通达,是贵州历史上著名的商业重镇,素有黔北四大名镇、贵州十大乡场的美誉,有“小贵阳”之称,又有“旱码头”之誉。这里集土司文化、商贾文化、红色文化等多元一体,历史文化丰厚。近年来,瓮安县结合猴场的历史文化印记,进行了深入的文化挖掘和旅游资源开发,恢复了古戏楼、书院和进士楼等许多古建筑,修复了猴场会议陈列馆和毛泽东行居等历史文物,打造一个以猴场集镇为重点的保护区和核心区的复古型4A级旅游区——“草塘千年古邑旅游区”。
内阁吕书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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黔山进士楼
旗山书院
古邑碑坊
宋钦故居
毛泽东行居
红军干部团、休养连旧址
古镇老街
古镇深巷
瓮安博物馆